人活久了,很多光怪陸離的事情都可以見識到。

最近因為工作的關係,聽聞了一件奇人軼事,與大家分享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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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相同產業裡,挖角是必然的。

一般而言這是表示對於挖角對象的認同與肯定。

 

但是,如果是這樣子的『挖角』...

民進黨主席蔡英文MSN給國民黨主席兼總統的馬英九說:

「有沒有異動的想法?」

還是這樣子的『挖角』...

胡錦濤打電話問馬英九說:

「要不要異動,來我這當官?」

 

這是在幹什麼?是要異動去哪?

是去當民進黨主席兼2012總統候選人?還是去選5都?

是去當中共國家主席兼黨總書記?還是去當香港特首?

 

挖角通常是高挖低,被挖的是低變高。

沒有更高的頭銜或是更好的待遇,絕不是挖角。

一樣的官階,對方卻來挖角,說穿了就是羞辱,是將另一方的現階段成就予以否定。

1. 能力的否定,認為對方的能力比自己差。

挖角的MSN應解讀為:

「我看你還行,也挺有熱情的,過來跟我學兩招吧!」

2. 組織的否定:貴組織的高階幹部差不多可以當我們組織的中階主管。

挖角的MSN應解讀為:

「你小聯盟的先發來到我大聯盟,一樣從坐板凳開始,想進牛棚練投?再說。」

 

如果真的認定『對方是在挖角』,就會出現第3種否定。

 

3. 自我的否定:對方在自己的心裡,是高出一個級別以上的。

如此,挖角的MSN可解讀為:

「哇,我被看見了,不用當山大王、土虱大,可以進京面聖當帶刀侍衛了!」

 

要是發生在俺身上,另一家廣告公司CD問俺說:「想不想異動來我這?」

俺肯定是歸卵葩火反嗆回去說:「幹!你是欠ECD喔!」

俺可不會沾沾自喜的以為,嘿嘿,我被其他公司的CD挖角。

除非對方只是傳達高層的意思,俺是被挖過去當ECD兼副總,或是董事總經理。

不然就是俺覺得那個CD比俺屌,把對方視為業界的總CD,那俺才會是以下對上的態度。

當然,被挖角的對象可以很阿Q的說:

「至少對方認為我不錯啊!不然你是有被挖喔?」

 

當然上述的MSN挖角事件只是俺個人的假設性綺想。

真的發生了,希望馬英九不要被這樣『挖角』後還開心去和別人分享這件事情。

分享就好了,千萬不要教訓別人說什麼『有能力就會被看見』。

教訓就罷了,別怕人不信,補一句『當時金小刀也在,他有看到MSN內容喔!』。

這些都算了,拜託旁邊正好也在的金小刀能有點智慧,不要立刻拍馬屁的說:

「哇!好厲害,連民進黨都來挖角你耶!」

當然更不想看到連戰公開讚美說:

「嗯,我不得不跟大家說,阿九果然是本黨精英,連中共都來挖角!」

這一來不僅是搬磚頭砸自己的腳,連自己人都拿起磚頭互K。

 

延伸假設。

如果美國行政院長(國務卿)MSN給法國行政院長(總理)兼副總統說:「要不要異動來我這?」

而法國行政院長到處炫耀此事,法國總統也公開說:

「嗯,我不得不稱讚一下行政院長,連美國的行政院長都來挖角他,讓他當副總統是對的!」

這可真是國際大笑話了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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結論。

做人真要機靈點,不要唾面自乾了,還當成面膜,並且到處說比SK吐更好用。

 

以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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