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凡組織必有官。

凡有官必爭權。

 

資本社會裡,爭權的目的向來是為了奪利。

當官的向上爬,從來不是因為官位愈大可以為人民做愈多事。

而是官位大小等同於利益多寡。同時為自己謀福利。

高官不一定厚祿,但一定多油水。

更何況是又厚祿又多油水的官,不當實在對不起自己。

 

遠在天邊的皇帝有自己很多事情要忙。

一個偏僻的東南小縣,只要有定時定額繳稅,愛當縣太爺就給你當。

反正給官階不用花什麼錢。

但是再小的縣也都有油水可撈。

灰收入和黑收入才是要官階的真正目的。

還可以作威作福。

 

一個官階,一個烏紗帽,就是一個汙撒(台語)令牌。

 

看透?看穿?看全部?看一半?

都沒差,反正都是看別人吃米粉自己喊燒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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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ekile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